一、《呼伦贝尔年鉴(2024卷)》,是由中共呼伦贝尔市委、市人民政府主办,市党史地方志研究室具体组织编纂的地方综合性年刊,是了解呼伦贝尔市的权威性信息窗口和大型资料性工具书。 年鉴编纂工作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系统记述呼伦贝尔市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等基本情况,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各界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最新市情资料。
二、《呼伦贝尔年鉴(2024卷)》每年编纂印行出版一卷。为及时更好地反映呼伦贝尔市改革开放、城市发展动态,为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呼伦贝尔提供全面、系统、翔实、准确资料,为三轮续志积累资料,《呼伦贝尔年鉴(2024卷)》适应2023年市委、政府深化体制改革,对年鉴的有关部类、类目内容进行调整。年鉴设特载、概况、大事记、市委市纪委监委、政权政协、民主党派 工商联、人民团体、军事、法治、城市建设 交通运输和信息产业、自然生态、电力 热力水利、农牧林业经济、工业经济、商贸流通、财税金融、综合经济管理监督与服务、文化广电旅游业 新闻、教育科技、卫生健康体育、社会民生建设 管理、荣誉、旗市区年报、附录24个部类。
三、《呼伦贝尔年鉴(2024卷)》,采取分类编纂方法编纂。年鉴全书结构层次,部类下依据年鉴体裁和表现内容需要一般设类目(加灰底)、分目(不加灰底)、条目三个层次,以条目为实体编纂单位,入编部门、单位均设置“领导名录”“基本情况”和其他业务工作内容三类条目,以业务工作内容条目为年鉴主体编纂内容。
四、《呼伦贝尔年鉴(2024卷)》的文字、数据、图表等资料,由市直各部门、各旗市区、大企事业单位、驻军部队等单位提供。全书共收录部门、单位140余个。 部门单位年鉴报稿,经撰稿人整理编写的稿件,在最后一个条目末尾署该撰稿人姓名;未经撰稿人整理编写的稿件,在最后一个条目末尾署供稿单位名称。
五、年鉴编纂内容,以市管内容为主,非市管内容原则不作收录。编纂尽量避免内容重复交叉,大事记与“市委主要领导重要工作活动选记”“政府重要工作活动选记”记述内容由于收录资料角度不同,难于避免有所重复交叉。 《呼伦贝尔年鉴(2024卷)》编纂内容时限为: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六、由于统计口径不同,各部门、单位提供的统计数据与市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有的不完全一致,凡此以市统计局统计数据为准;市统计局没有的统计数据,采用职能部门、经管单位提供数据。引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部分数据为快报数,最终数据以《统计年鉴》为准;“经济与社会发展”统计数字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,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,生产总值及分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,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,增长速度除注明外,均为与上年同期相比,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数据不包含满洲里市,旅游数据包含满洲里市,移动宽带用户为4G和5G用户。
七、为行文方便,年鉴市与旗市区名称依照习惯用法,适当采用简称。呼伦贝尔市行文称市,海拉尔区简称海区,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简称莫旗,鄂伦春自治旗简称鄂伦春旗,鄂温克族自治旗简称鄂温克旗,新巴尔虎左旗简称新左旗,新巴尔虎右旗简称新右旗,陈巴尔虎旗简称陈旗,扎赉诺尔区简称扎区;其他旗市不用简称。 年鉴编辑遵循志书编纂基本规范,条目写法以记述为主兼用说明,适当议论;为表述客观,行文尽量不用第一人称(特载、附录除外)。时间表述、数字运用,除习惯用法外,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。度量衡单位采用公制,除公式中的计量单位外,一律用汉字表示。大事记中标有“△”条目,表示与上一条有具体时间条目时间相同。 年鉴行文中所用“现在”“目前”“当前”“现”“至今”,所指为转年年初。 《呼伦贝尔年鉴(2024卷)》的编纂工作得到市直各部门、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,在此表示诚挚感谢。
哈哈怪数据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