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、《榆中年鉴》创办于2012年,是由榆中县人民政府主办、榆中县地方志编纂委员 会办公室编纂的地方综合年鉴。《榆中年鉴(2023)》为第十二卷。
二、《榆中年鉴(2023)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 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辩证唯 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、观点、方法,全面记载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, 翔实反映各领域的新成就、新进展和新经验,为社会各界了解榆中、认识榆中、投资榆 中、建设榆中提供服务。
三、《榆中年鉴 (2023)》记述时限为2022年1月1日—12月31日,特载、专记及部 分事务追述除外。
四、《榆中年鉴 (2023)》 记述采用类目体编辑法,除特载、专记、大事记和附录 外,主体内容分为类目、分目、子目、条目4个层次,有部分分目下直接设条目。共30个 类目、129个分目、50个子目、1351个条目,约63万字。
五、《榆中年鉴 (2023)》各部分的初稿资料由各乡镇、县直各部门、省市驻榆单位 和企事业单位提供,并经供稿单位领导审定。
六、彩插中图片按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排列。年鉴撰稿人姓名按照所在单位资料在本 卷中的先后顺序排列。获得的荣誉,省级奖项记载优秀奖及以上,市级奖项记载三等奖及 以上。
七、本年鉴编辑时,对一些类目标题作了适当调整、合并或简化。
八、《榆中年鉴 (2023)》所录数据均经过供稿单位审定,反映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的统计数据采用榆中县统计局公布的资料。
九、本年鉴中的省指甘肃省,市指兰州市,县指榆中县。
十、本书中的耕地面积单位为方便阅读仍使用“亩”,每亩约合0.0667公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