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、《慈溪年鉴》是慈溪市人民政府主办、慈溪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持编纂的地方综合性年鉴,是客观记述慈溪市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和生态等方面基本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,旨在为社会各界了解和研究慈溪提供基本信息资料。2014年创刊,每年出版1卷,本卷为第10卷。
二、《慈溪年鉴(2022)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如实系统地记录慈溪市在2021年扎实推进“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”建设的实践过程。
三、本年鉴收录的资料和记载的事件未予特别说明的,均限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名录以2021年在职者为限,有任免的分别予以说明。
四、本年鉴采用分类编纂法。正文部分由类目、分目、条目3个级层组成,其中条目为主要信息载体。全书设34个类目,包括卷首的“特载”“专记”“大事记”“总述”以及卷末的“附录”“索引”等。栏目设计和编排次序根据年鉴的基本体例和行业归类的特点设置。
五、本年鉴纲目调整情况。(一)“功能区”类目名称调整为“开发区功能区”,“人物”类目名称调整为“人物荣誉”。(二)新设“廉政教育”分目。(三)调整“房地产业”“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”“民办教育”等分目名称。(四)撤销“海涂综合开发”“农业行政执法”“城南改造建设”“教师队伍建设”“学校安全教育”“医疗行风建设”等分目。
六、本年鉴由全市各部门、各镇(街道)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经审核后提供。卷首彩照由慈溪日报社图片中心提供。凡涉及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性的数据,由市统计局提供。市统计局未作统计的,由各业务部门和相关单位提供。部分数据由于统计口径不同而有差异,读者在查阅和引用时注意。文中计量单位和符号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》为准。
七、根据行文需要,本年鉴对单位名称采用全称和简称并用的方式。
八、本年鉴卷首设中文目录和英文要目,卷末附有主题索引,按主题词首字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,文中所有信息均可由目录、索引、书眉获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