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《鹿城年鉴》是由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员会主管、温州市鹿城区档案馆(区地方志研究室)主办和负责编纂的年度资料性文献。2004年开始编纂,每年出版一卷,2023年卷为第十九卷。
二、《鹿城年鉴(2023)》(以下简称“本年鉴”)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、观点和方法,全面、客观、系统地记述2022年鹿城区的总体概貌和自然地理、政治经济、社会文化、环境生态等方面的发展情况。
三、本年鉴收录范围以鹿城区现有行政区划为界。记述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某些重要事项根据需要适当上溯或下延。
四、本年鉴采用条目体,分类编辑,分为类目、分目、条目三个结构层次,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。
五、本年鉴对各组织、机构、企业使用通行规范简称,其他简称、简述一般另有释读;个别采取通行缩略语,不再另行解释。数字用法、标点符号用法分别采用国家标准《出版物上数字用法》(GB/T 15835—2011)、《标点符号用法》(GB/T 15834—2011),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年12月发布的《量和单位》系列国家标准,部分农田土地面积沿用“亩”。大事记里的“△”表示与上条同日。
六、本年鉴所采用的文字记述,以及数据、人名和随文图表,均由各供稿单位提供并审核,撰稿人与编辑在文末署名。由于来源、统计方法或口径不同,不同部门提供的同项数据或有不一致的,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