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、《东台年鉴》是由东台市人民政府主办、东台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纂的年度资料性文献。首卷于2004年出版,本卷为第20卷。
二、《东台年鉴(2023)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、观点和方法,记录2022年度全市自然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和社会等方面情况以及年度发生的大事、要事、特事、新事,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东台的系统资料。
三、《东台年鉴(2023)》采用分类编辑法,设类目、分目、条目3个层次,个别分目下设副分目,条目为记述实体,相同内容分目或条目采用参见法。全书设类目31个、分目239个,收入条目1285个、图照140幅、表58个,编有索引1629条。收录对象以东台市行政区划为界,凡在区域范围内的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有价值的信息和资料,不论归属,均予收录。收录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个别事物适当追溯、下延,便于读者了解始末。
四、《东台年鉴(2023)》卷首图版设“鹬”见条子泥、东台大粮仓、智造新高地、圆梦幸福城、喜庆二十大5个专题。特载聚焦年度荣誉,介绍东台生态文明建设、智慧健康养老、科普示范和高质量发展成绩及经验。正文增设特色类目新经济业态,新设人才工作、自然资源管理、中国西瓜之乡、农业品牌化、新兴服务业等分目,细化工业、旅游业、乡村振兴等类目内容的记述,突出展示东台地域特色和优势产业。
五、《东台年鉴(2023)》采用的文稿,由全市各镇区(园)、各部门、各单位提供,并经单位领导审核。审稿人员名单列于卷首,撰稿人姓名加括号列于文后。入鉴图照由市融媒体中心、各镇区、相关部门单位以及摄影爱好者提供。所用数据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,但由于统计口径不同而略有差异。所用数据采用法定计量单位,个别遵从习惯。
六、根据行文实际需要,年鉴文稿中单位名称全称和简称并用。文中“党的”一词,特指“中国共产党的”;“年内”“年初”“年末”分别指2022年年内、年初和年末,“上年”指2021年。
七、《东台年鉴(2023)》卷首设要目和详细目录;卷末设索引,分为主题索引、图片索引和表格索引。文中信息均可由目录、索引获得。全书编有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,相关信息可登录东台党史方志网站获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