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、《沈丘年鉴(2023)》是沈丘县人民政府主办、沈丘县地方史志编纂馆承办的具有公报性、资料性、权威性的大型年刊。该年鉴创刊于2012年,其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、客观、准确地逐年记载全县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诸方面的基本情况,为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了解、研究和建设沈丘提供资料依据,也为续修地方志书积累资料。
二、《沈丘年鉴(2023)》采取分类编辑法,设类目、分目、条目三个层次。类目设置主要依据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实际情况而定,类目之下,分列若干分目。类目、分目标题使用不同的字体、字号,类目标明于页眉;条目为主要信息载体和基本撰稿形式,其标题统一用黑体加【】表示。
三、《沈丘年鉴(2023)》主要反映2022年度沈丘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状况,分设特载、年度要事、县情概览、中国共产党沈丘县委员会、沈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、沈丘县人民政府、政协沈丘县委员会、中国共产党沈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沈丘县监察委员会、社会团体、法治、军事、综合经济管理、农业、工业、商业贸易、财政税务、金融业、交通通讯通信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、教育重点学校、文化、社会民生、卫生健康重点医防单位、乡镇街道、附录等类目。
四、《沈丘年鉴(2023)》人物以人物表的形式收录,人物表随文插入相关部分之中。
五、《沈丘年鉴(2023)大部分机构名称使用筒称,如“中国共产党周口市委员会”“中国共产党沈丘县委员会”简称“市委”“县委”等。
六、《沈丘年鉴(2023)》采用的稿件均由熟悉情况的各部门、各单位专业人员撰写,并经其领导审核。凡全局性的数据均以统计资料为准。
七、《沈丘年鉴(2023)》的编纂工作在中共沈丘县委、沈丘县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,得到了全县各部门、各单位领导及撰稿人员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,在此谨表示诚挚的谢意。因时间仓促、水平有限,错误与纰漏在所难免,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