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、《泾县年鉴》是中共泾县县委、泾县人民政府主办,中共泾县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编纂的地方年度综合性资料文献。2000年创刊,《泾县年鉴(2024)》(以下简称本卷年鉴)为第14卷。
二、本卷年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、观点和方法,存真求实,全面、客观、系统地记述2023年泾县自然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基本面貌与发展情况,为社会各界了解、研究和建设泾县提供基本信息资料,为续修地方史志积累资料。
三、本卷年鉴记述地域范围以泾县现行行政区划为限;记述时段原则上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少数内容因资料记述的完整性和连续性适当上溯或下延。为避免重复,文中交叉记述的内容,详略互见,各有侧重。
四、本卷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,由类目、分目、条目组成,部分分目增设次分目,条目标题为黑体字,并加【】。卷首设专题图片、特载、专记、大事记、县情概览,卷中设中国共产党泾县委员会、泾县人民代表大会等33个类目,卷末设附录、索引。
五、本卷年鉴在保持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作如下调整:新设“数字泾县建设”类目。原“中国共产党泾县委员会”类目增设“全面深化改革”“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管理”分目。原“泾县人民政府”类目增设“营商环境”“‘暖民心’和民生实事工程”分目。原“综合经济管理与监督”类目名改为“经济管理”,增设“金融监管”分目。原“开放开发”类目中的“对外贸易”分目名改为“对外及港澳台贸易”,增设“乡镇园区”分目。原“农业”类目中增设“种业”分目;该类目中的“林业”分目划出,升格为“林业”类目。原“电力 水利 通信业”类目中的“水利”分目划出,升格为“水利”类目;“供电”“通信业”分目分别划入“城市建设”类目和“邮政 通信”类目。原“金融业”类目增设“非银行金融机构”分目。原“旅游业”类目中增设“旅游业态”“旅游公共服务”分目。原“交通运输 邮政和快递”类目名改为“交通运输”,“邮政和快递”分目划出,新设“邮政 通信”类目。原“城乡建设与管理”类目名改为“城市建设”,原“村镇建设”“省级特色小镇建设”分目划入“乡村振兴”类目。原“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”类目增设“土地资源保护”“水资源保护”“森林资源保护”“自然保护地保护”分目。原“教育 体育”类目分设为“教育”“体育”类目。原“应急管理”增设“防震减灾”“卫生应急”分目。原“社会民生”类目分设为“社会生活”“社会事务”类目。原“附录”类目中增设“重要文献辑录”。
六、本卷年鉴为突出反映泾县2023年重大成就与重大事件,卷首专题图片设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》《数字赋能现代化泾县建设》《“千村引领、万村升级”助力和美乡村建设》《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——马头村》《宣纸书画纸产业》《“暖民心”行动和民生实事》《交旅融合助力文旅强县建设》专题,在专记中设专文《泾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综述》《泾县打造旅游强县品牌,绘就“宣纸上的山水画卷”》《国家电动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安徽)建成》。卷首专题图片按内容类别排序,兼顾时间。
七、本卷年鉴组织机构名称使用规范性简称,在卷首目录前设“常见组织机构简称、全称对照表”。本卷年鉴附录设“缩略语”专栏,单独收录正文中使用频率较高的重要缩略语。本卷年鉴中“党的二十大”均指“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”,“主题教育”除特殊说明外均指“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”。文中货币未注明的,均为人民币。文中未标明党派的“县委”均为“中共泾县县委”,“党员”均为“中共党员”。
八、本卷年鉴所载信息资料由各乡镇、县直各部门及有关企业与驻泾县单位提供,经年鉴编辑部整理编辑、各供稿单位审核而成。图片主要由各供稿单位提供,部分图片由泾县之窗及鲍锋、蔡盛等摄影爱好者提供,图片后署供图单位名称和摄影者姓名;数据以2023年泾县统计公报为准,2023泾县统计公报未公布的,采用经各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审核后的数据。除非统计意义的面积计量单位照顾习惯沿用“亩”外,其他均采用法定计量单位。